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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啤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9-0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
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
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
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理
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根据该四项会计准则解释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除解释第 9 号应进行追溯调整外,无需对比较数据进
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还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及《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未经上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述规定,公司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如下:
(1)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财政部 2017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四项会计准则解
释规定。本公司未发生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
(2)调整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具体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重分类至新增的“应收
票据和应收账款”中;将“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中;
将“固定资产清理”重分类至“固定资产”中;将“工程物资”重分类至“在建
工程”中;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重分类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
款”中;将“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重分类至“其他应付款”中;将“专项应
付款”重分类至“长期应付款”中;
       在利润表中,将“管理费用”项下的“研发费用”单独分拆出来。在财务费
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按照相关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
整。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列报科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重分类金额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应收票据                     13,649,139.51    -13,649,139.51                   0.00

2       应收账款                     79,578,814.34    -79,578,814.34                   0.00

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0.00     93,227,953.85          93,227,953.85

4       应收利息                     74,529,950.46    -74,529,950.46                   0.00

5       其他应收款                    4,391,181.48     74,529,950.46          78,921,131.94

6       应付票据                    379,261,462.92   -379,261,462.92                   0.00

7       应付账款                    482,279,974.32   -482,279,974.32                   0.00

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0.00    861,541,437.24         861,541,437.24

9       应付利息                        976,301.80       -976,301.80                   0.00

10      其他应付款                  711,094,193.80       976,301.80          712,070,495.60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序                                    合并利润表(2017 年度)
      报表项目
号                  调整前          重分类金额       重新计量调整金额      调整后

1    管理费用      435,184,837.22   -77,731,688.11                        357,453,149.11

2    研发费用           0.00         77,731,688.11                        77,731,688.11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 2017 年度与 2018
年度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本次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要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核查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独立董
事、监事会发表意见。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