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9-0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 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 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 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理 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根据该四项会计准则解释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除解释第 9 号应进行追溯调整外,无需对比较数据进 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还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及《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未经上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述规定,公司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如下: (1)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财政部 2017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四项会计准则解 释规定。本公司未发生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 (2)调整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具体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重分类至新增的“应收 票据和应收账款”中;将“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中; 将“固定资产清理”重分类至“固定资产”中;将“工程物资”重分类至“在建 工程”中;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重分类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 款”中;将“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重分类至“其他应付款”中;将“专项应 付款”重分类至“长期应付款”中; 在利润表中,将“管理费用”项下的“研发费用”单独分拆出来。在财务费 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按照相关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 整。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列报科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重分类金额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应收票据 13,649,139.51 -13,649,139.51 0.00 2 应收账款 79,578,814.34 -79,578,814.34 0.00 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0.00 93,227,953.85 93,227,953.85 4 应收利息 74,529,950.46 -74,529,950.46 0.00 5 其他应收款 4,391,181.48 74,529,950.46 78,921,131.94 6 应付票据 379,261,462.92 -379,261,462.92 0.00 7 应付账款 482,279,974.32 -482,279,974.32 0.00 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0.00 861,541,437.24 861,541,437.24 9 应付利息 976,301.80 -976,301.80 0.00 10 其他应付款 711,094,193.80 976,301.80 712,070,495.60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序 合并利润表(2017 年度) 报表项目 号 调整前 重分类金额 重新计量调整金额 调整后 1 管理费用 435,184,837.22 -77,731,688.11 357,453,149.11 2 研发费用 0.00 77,731,688.11 77,731,688.11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 2017 年度与 2018 年度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本次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要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核查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独立董 事、监事会发表意见。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