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啤酒: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3-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珠
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啤酒”、“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
情况和保荐意见如下:
经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沟通访谈,中信证券认为:珠江啤酒已经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
章制度,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踪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开展。2018 年度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
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是真实、客观的。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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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亮 计玲玲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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