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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啤酒: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3-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珠
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啤酒”、“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核查情况和保荐意见如下:

    一、珠江啤酒对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自查情况

    珠江啤酒按照《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对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
真自查,包括公司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
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并出具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列席公司重要会议、进行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开展访谈等方式,中信证券对珠江啤酒内部控制制度的制
定、运行情况和《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珠江啤酒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求。珠江啤酒
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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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亮                   计玲玲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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