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啤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20-01-15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
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
场,我们就公司聘任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有关提名本次公
司总经理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审查了本次总经理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
聘任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总经理候选人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黄文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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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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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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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斌 陈平 宋铁波
2020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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