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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啤酒: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6-04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1-017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一致,将按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实施,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
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距离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无变化,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具体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13,328,4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3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 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 待 个 人 转 让 股 票 时 , 根 据 其持 股 期 限 计 算 应 纳 税 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2 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2      08*****185 INTERBREW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 118 号;

      咨询联系人:王建灿;

      咨询电话:020-84207045;

      传真电话:020-84207045;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