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2-030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东莞珠啤扩建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湛江珠啤新增年产 20 万 kl 啤酒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1 号”核准,本公司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426,502,47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11 元,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6,502,472 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311,939,991.92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 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6,152,996.87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295,786,995.05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到位,已经中喜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17]第 0046 号”验资报告予 以审验。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公司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除南沙珠啤二期年产 100 万 kl 啤酒项目外 的其余项目的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该次调整不影响项 目实施主体、不涉及新增投资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 表了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变更募投项目相关事项。2020 年调整后各项目主要 1 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调整后 2020 年调整后拟使 预计达到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用募集资金金额 用状态日期 1 现代化营销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 22,800.00 22,800.00 2025-12-31 2 O2O 销售渠道建设及推广项目 30,428.00 4,000.00 2025-12-31 3 啤酒产能扩大及搬迁项目 199,100.00 161,800.00 / 其中:南沙珠啤二期年产 100 万 kl 啤 3.1 86,000.00 86,000.00 已投产 酒项目 3.2 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 67,800.00 67,800.00 2022-12-31 3.3 湛江珠啤新增年产 20 万 kl 啤酒项目 45,300.00 8,000.00 2022-12-31 4 精酿啤酒生产线及体验门店建设项目 25,200.00 - 2025-12-31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 5 271,450.00 271,000.00 2025-12-31 级项目 6 信息化平台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60,045.00 6,780.00 2025-12-31 合计 609,023.00 466,38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计 项目 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1、现代化营销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 22,800.00 15,998.60 2、O2O 销售渠道建设及推广项目 4,000.00 1,033.91 3、啤酒产能扩大及搬迁项目 161,800.00 99,381.64 3.1、南沙珠啤二期年产 100 万 kl 啤酒项目 86,000.00 85,758.66 3.2、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 67,800.00 13,622.98 3.3、湛江珠啤新增年产 20 万 kl 啤酒项目 8,000.00 0.00 2 4、精酿啤酒生产线及体验门店建设项目(2020 0.00 12.80 年,项目结项调整,不再使用募集资金) 5、珠江 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项目 271,000.00 43,761.72 6、信息化平台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6,780.00 2,850.24 合计 466,380.00 163,038.91 三、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前期准备、疫情影响等因素的影响,结合项目的 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 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和湛江珠啤新增年产 20 万 kl 啤酒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 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按高起点、高标准的智能制造发展需要组织项目工 程设计,包括先进自动化的酿造和包装线、智能仓储物流,以及 ERP、MES、 WMS 等平台建设,因该项目是在原厂区进行的改扩建工程,前期设计规划及报 建所需时间较长。同时,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计划延 迟,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湛江珠啤新增年产 20 万 kl 啤酒项目 湛江珠啤新增年产 20 万 kl 啤酒项目仅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新增易拉罐线产 能建设内容。根据湛江珠啤周边地区易拉罐市场的发展情况,因该区域市场易 拉罐啤酒增量有所放缓,在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计划 将该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市 场环境等变化作出的谨慎决定,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不发 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期限符合公司市场情况和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 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 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等变化,公司延 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 限进行调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珠江啤酒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