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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啤酒: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2022-10-25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2-030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东莞珠啤扩建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湛江珠啤新增年产 20 万 kl 啤酒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1 号”核准,本公司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426,502,47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11 元,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6,502,472
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311,939,991.92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
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6,152,996.87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295,786,995.05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到位,已经中喜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17]第 0046 号”验资报告予
以审验。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公司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除南沙珠啤二期年产 100 万 kl 啤酒项目外
的其余项目的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该次调整不影响项
目实施主体、不涉及新增投资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
表了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变更募投项目相关事项。2020 年调整后各项目主要


                                      1
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调整后     2020 年调整后拟使    预计达到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用募集资金金额        用状态日期

 1     现代化营销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                22,800.00          22,800.00      2025-12-31


 2     O2O 销售渠道建设及推广项目                  30,428.00           4,000.00      2025-12-31


 3     啤酒产能扩大及搬迁项目                     199,100.00         161,800.00          /

       其中:南沙珠啤二期年产 100 万 kl 啤
3.1                                               86,000.00           86,000.00        已投产
       酒项目

3.2    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                       67,800.00           67,800.00      2022-12-31


3.3    湛江珠啤新增年产 20 万 kl 啤酒项目         45,300.00            8,000.00      2022-12-31


 4     精酿啤酒生产线及体验门店建设项目           25,200.00                     -    2025-12-31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
 5                                                271,450.00         271,000.00      2025-12-31
       级项目

 6     信息化平台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60,045.00            6,780.00      2025-12-31


                   合计                           609,023.00         466,38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计
                       项目                         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1、现代化营销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                      22,800.00        15,998.60

 2、O2O 销售渠道建设及推广项目                         4,000.00         1,033.91

 3、啤酒产能扩大及搬迁项目                           161,800.00        99,381.64

 3.1、南沙珠啤二期年产 100 万 kl 啤酒项目             86,000.00        85,758.66

 3.2、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                            67,800.00        13,622.98

 3.3、湛江珠啤新增年产 20 万 kl 啤酒项目               8,00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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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精酿啤酒生产线及体验门店建设项目(2020
                                                     0.00        12.80
年,项目结项调整,不再使用募集资金)

5、珠江 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项目        271,000.00   43,761.72

6、信息化平台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6,780.00      2,850.24

                    合计                        466,380.00   163,038.91


   三、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前期准备、疫情影响等因素的影响,结合项目的
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
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和湛江珠啤新增年产
20 万 kl 啤酒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
    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按高起点、高标准的智能制造发展需要组织项目工
程设计,包括先进自动化的酿造和包装线、智能仓储物流,以及 ERP、MES、
WMS 等平台建设,因该项目是在原厂区进行的改扩建工程,前期设计规划及报
建所需时间较长。同时,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计划延
迟,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湛江珠啤新增年产 20 万 kl 啤酒项目
    湛江珠啤新增年产 20 万 kl 啤酒项目仅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新增易拉罐线产
能建设内容。根据湛江珠啤周边地区易拉罐市场的发展情况,因该区域市场易
拉罐啤酒增量有所放缓,在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计划
将该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市
场环境等变化作出的谨慎决定,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不发
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期限符合公司市场情况和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
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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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
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等变化,公司延
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
限进行调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珠江啤酒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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