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31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二六三网络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遵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
资金占用、以资抵债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子公司)担保余额 5000 万元,全部为公
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前均已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实施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在行业特点
及盈利情况,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执行。本次《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交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1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审部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
真查阅及审阅公司管理制度和该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后,认
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
司实际的运营管理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
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里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
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一致同意将上
述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七、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提前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收购香港 I-ACCESS NETWORK LIMITED
100%股权项目”结项,同时将“云视频服务项目”和“基于 SDN-SR 技术的企
业全球数据专网服务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收购
香港 I-ACCESS NETWORK LIMITED 100%股权项目”结项、“云视频服务项目”
和“基于 SDN-SR 技术的企业全球数据专网服务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江涛、周旭红、李锐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