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要求,作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现发表意见如 下: 经审阅陈海霞女士履历资料,我们认为陈海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 意聘任陈海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刘赪、蔡宁、张国昀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