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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环传动: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5-26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0-058
债券代码:128032               债券简称:双环转债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实施2019年年度权
益分派,现将有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以未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内,如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
化,则以未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
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不变。
    2、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双环转债,债券代码:128032)转股
期自2018年6月29日至2023年12月25日,鉴于公司将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为
保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双环转债”在2020年5月25日
至2020年6月1日期间暂停转股。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
日的总股本与2020年5月22日下午收市后的总股本一致,即686,581,400股。
    3、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9年10月16
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截至2020年2月5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
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18,630,021股。本次
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因此,公司本
次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
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且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667,951,379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18,630,021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4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1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
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或代管: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81                              蒋亦卿

     2                 01*****192                              叶继明

     3                 01*****965                              吴长鸿

     4                 01*****505                              李绍光

     5                 01*****096                              叶善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
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0,725,763.434元
=667,951,379股×0.046元/股。
    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
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
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
以 0.04475181 元 / 股 计 算 (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30,725,763.4340÷686,581,400=0.04475181元/股,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
后八位)。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475181元/股。

    七、公司股权激励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
支付;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对公司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不产生影响,无需调整回购价格。

    八、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双环转债,债
券代码:128032)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双环转债”转股价格为9.93
元/股,调整后“双环转债”转股价格为9.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
年6月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大道658-1号2幢和合大厦
    咨询联系人:陈海霞、冉冲
    咨询电话:0571-81671018
    传真电话:0571-81671020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