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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环传动: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5-26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2-050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2022
年度,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
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
为部分全资子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85,100.00 万元额度(其中,对子公司
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 130,100.00 万元;对子公司双环传动(嘉兴)
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 100,000.00 万元;对子公司浙江环驱科技有限公
司的担保额度 35,000.00 万元;对子公司双环传动(重庆)精密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的担保额度 20,000.00 万元)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同时,部
分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30,000.00 万元额度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实
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2022
年 5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双环”)与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
         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5,500.00 万元;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
         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双环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开展
         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额
                               被担保方最                             本次使用担                是否
                    担保方持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度占上市公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保额度                关联
                      股比例                的担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司最近一期
                                 负债率                                 (万元)                担保
                                              (万元)     (万元)                净资产比例

 公司    江苏双环     100%      61.27%      70,887.60    106,387.60   35,500.00      7.10%      否


             注:上表中最近一期指 2022 年 3 月 31 日。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05-30
             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经济开发区山阳大道 72 号
             法定代表人:蒋亦卿
             注册资本:53,888.00 万元
             经营范围:齿轮、传动、驱动部件、锻件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 211,960.06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65,547.60 万元,净资产为 46,412.46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74,854.35 万元,净利润为 5,908.61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 197,451.21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20,973.18 万元,净资产为 76,478.03 万元;2022 年 1-3 月营业收
         入为 35,330.96 万元,净利润为 3,379.25 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双环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一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
签订的一系列合同。
    6、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最
高余额人民币 15,500.00 万元以及本合同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
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
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保证人确认,本合同项下保证
人的保证责任应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范围确定的最高债权额为准,而不以主债
权本金最高余额为限。
    7、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
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8、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
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
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
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
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担保协议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在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
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
同。
    6、担保最高债权额:债权本金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
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
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7、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 评估费、过户费、
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
付的费用。
    8、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
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系为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
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还债务
的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因此未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139,266.63 万元(其
中,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 30,00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
109,266.6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28.5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