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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环传动: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2023-01-14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1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
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为促进控股子公司浙江环动机器人关
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动科技”)快速稳健发展,同意控股子公司环动
科技引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制造业基
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先进制造业基金”)、
Springleaf Investments Pte. Ltd.和 True Light Investments P Pte. Ltd.
(以下分别简称“Springleaf”和 “True Light”,均由 Temasek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中文译名: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
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环国投”)、杭州淳安浙
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淳安浙环”)、嘉兴环速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环速”)共 7 家投资者进行增资扩
股(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并签署《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次增资中,公司及环动科技其他原股东将放弃优先认购权,由上述 7 家投
资者对环动科技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29,000.00 万元,认缴环动科技
新增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 413.25 万元,超出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之外 28,586.75
万元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环动科技注册资本将由原 2,850.00
万元增加至 3,263.25 万元,公司持有环动科技的股权比例将由原 70.18%变更为
61.29%,环动科技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环动机器人关节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8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靖
    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13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5 月 13 日至长期营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机电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器人关节、精密减速器、精密仪器装置、传感器、
液压传动装置及配件、机电一体化传动与驱动装置、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的研发、
制造及销售;精密传动、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技术研究及推广、技术咨询、试验
检测、工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环动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201.89                          31,413.13

  负债总额                          10,230.43                          14,055.08

   净资产                           13,971.46                          17,358.05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381.89                          12,220.03

   净利润                            1,837.37                           2,821.62
         (二)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万元)     (%)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70.18     2,000.00      61.29

张靖                                         285.00       10.00       285.00        8.73

吴长鸿                                       220.00        7.72       220.00        6.74

嘉兴维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        7.02       200.00        6.13

嘉兴环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00        2.98        85.00        2.60

嘉兴环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28        1.20        34.28        1.05

嘉兴环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0        0.63        18.00        0.55

嘉兴环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72        0.27         7.72        0.24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85.50        2.62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          -         85.50        2.62

Springleaf Investments Pte. Ltd.                  -          -         68.40        2.10

True Light Investments P Pte. Ltd.                -          -         17.10        0.52

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         57.00        1.75
杭州淳安浙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          -         28.50        0.87
合伙)
嘉兴环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71.25        2.18

                  合计                     2,850.00      100.00     3,263.25      100.00

       注:上表数据按照四舍五入取值,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国家制造业基金
         企业名称: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NQHG3J
         注册资本:147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占甫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 5 号 3 号楼 2 层 201-2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资产管理。(“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情况:主要股东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
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等,第一大股东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联关系情况:公司、环动科技均与国家制造业基金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增资方:先进制造业基金
    企业名称: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1YK7YA6J
    出资额:4982333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高国华)
    成立日期:2019 年 06 月 18 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团结路 99 号孵鹰大厦 1380 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情况:主要有限合伙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开发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普通合伙人为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情况:公司、环动科技均与先进制造业基金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增资方:Springleaf
    企业名称:Springleaf Investments Pte. Ltd.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于新加坡)
    UEN(单一机构识别号码):202101447N
    成立日期:2007 年 10 月 30 日
    注册地址:60B Orchard Road #06-18 The Atrium @ Orchard Singapore
238891
    主要股东情况:Springleaf Investments Pte. Ltd.由 Temasek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中文译名: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有
    关联关系情况:公司、环动科技均与 Springleaf 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增资方:True Light
    企业名称:True Light Investments P Pte. Ltd.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于新加坡)
    UEN(单一机构识别号码):202105088D
    注册日期:2021 年 02 月 09 日
    注册地址:3 Fraser Street, #20-26 Duo Tower, Singapore 189352
    主要股东情况:True Light Investments P Pte. Ltd.由 True Light Capital
GP Pte. Ltd.作为 True Light Fund I LP 的普通合伙人间接持有,True Light
Capital GP Pte. Ltd.由 Temasek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中文译名:
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有
    关联关系情况:公司、环动科技均与 True Light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增资方:玉环国投
    企业名称: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1704700099D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黎曙
    成立日期:1995 年 05 月 29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与长治路东北转角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土地管理服务,
土石方回填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
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城
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情况:主要股东为玉环市财政局、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为玉环市财政局。
    关联关系情况:公司、环动科技均与玉环国投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增资方:淳安浙环
    企业名称:杭州淳安浙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MAC4T6R927
    出资额:2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股(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彭雪芳)
    成立日期:2022 年 11 月 25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梦姑路 490 号 11 幢 116-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情况:主要有限合伙人包括徐伟等,普通合伙人为浙股(杭州)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情况:公司、环动科技均与淳安浙环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增资方:嘉兴环速
    企业名称:嘉兴环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C52N1F66
    出资额:52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
表:朱景涛)
    成立日期:2022 年 11 月 30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95
室-8(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情况:主要有限合伙人包括阳锐、林光、叶根银等,普通合伙人
为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关系情况:公司、环动科技均与嘉兴环速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上述境内投资方均不属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境外投资方均为知名投
资机构下属成员单位。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综合考虑控股子公司环动科技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发展潜力等诸
多因素,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环动科技本次增资投前估值为人民币
20 亿元,投资方均以货币出资方式向环动科技增资,增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29,000.00 万元,认缴环动科技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13.25 万元,超出认缴新
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环动科技资本公积。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交易方
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A、浙江环动机器人关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
    B、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家制造业基金”);
    C、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以下称“先进制造业基金”);
    D、Springleaf Investments Pte. Ltd.(以下称“Springleaf”);
    E、True Light Investments P Pte. Ltd.(以下称“True Light”,与
Springleaf 合称“境外投资方”);
    F、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玉环国投”);
    G、杭州淳安浙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称“淳安浙环”);
    H、嘉兴环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嘉兴环速”,与国家
制造业基金、先进制造业基金、境外投资方、玉环国投、淳安浙环合称“投资方”);
    I、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双环传动”或“创始股东”);
    J、张靖;
       K、吴长鸿;
       L、嘉兴维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嘉兴维瀚”);
       M、嘉兴环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嘉兴环动”);
       N、嘉兴环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嘉兴环瀚”);
       O、嘉兴环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嘉兴环盈”);
       P、嘉兴环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嘉兴环创”)。
       以上签署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二)《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和认缴
       根据《增资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所有交割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投资方书面
  豁免的前提下,投资方以人民币 20 亿元(RMB2,000,000,000)的投前估值,将
  合计以人民币 29,000 万元(RMB290,000,000)(以下称“增资价款”,就每一投
  资方而言,根据下表列示应由其支付的增资价款,称为该投资方的增资价款)分
  别且不连带地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13.2500 万元(RMB4,132,500),
  其中:
                 支付        增资款       认缴注册资本     资本公积       交割后
   投资方
                 币种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例

国家制造业基金   人民币      6,000.0000         85.5000      5,914.5000     2.6201%


先进制造业基金   人民币      6,000.0000         85.5000      5,914.5000     2.6201%


  Springleaf     人民币      4,800.0000         68.4000      4,731.6000     2.0961%

  True Light     人民币      1,200.0000         17.1000      1,182.9000     0.5240%

   玉环国投      人民币      4,000.0000         57.0000      3,943.0000     1.7467%


   淳安浙环      人民币      2,000.0000         28.5000      1,971.5000     0.8734%

   嘉兴环速      人民币      5,000.0000         71.2500      4,928.7500     2.1834%

       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 3,263.2500 万元。
       目标公司现有股东放弃其各自根据适用中国法律、公司章程或任何其他事由
  就《增资协议》所述本次增资可享有的优先认购权及可能存在的其他类似权利(如
有)。
    2、交割
    各方确认,自目标公司收到任一投资方及时、足额支付的其增资价款之日
(“增资价款支付日”)起,该投资方即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并就其所持目标
公司股权享受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交易文件约定的投资方作为目标公司股东享
有的各项权利。自增资价款支付日起,目标公司所有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
分配利润由本次增资交割完成后的目标公司所有股东按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共
同享有。
    3、投资方交割的条件
    任一投资方完成《增资协议》拟议之交易的义务,应以下列各条件皆已全部
满足为前提(该等条件亦可由该投资方自行决定全部或部分书面豁免,为免疑义,
任一投资方对任何一项或多项条件的豁免不对任何其他投资方产生效力):
    (a)交易文件:目标公司及现有股东已经签署各项交易文件,包括增资协议、
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所需的其他文件;
    (b)股东批准:现有股东已经在目标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增资,包括:(i)
批准本次增资;(ii)批准交易文件的签署和履行、以及交易文件所筹划的事项;
(iii)现有股东就本次增资放弃优先认购权或其他类似权利(如有);(iv)创始股
东已就本次增资履行内部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c)投资方内部批准:投资方的内部投资决策机构已经批准本次增资、交易
文件的签署和履行、以及交易文件所筹划的事项;
    (d)同意和豁免:目标公司及现有股东已经为签署交易文件和履行本次增资
取得了所有政府部门或者第三方的批准、同意或者豁免,以及向第三方作出了必
要通知(如需);
    (e)信息保密协议:目标公司的关键员工已签署目标公司统一版本的劳动合
同及保密协议(需包含竞业禁止、不招揽条款或类似约束性质的条款);
    (f)声明、保证和承诺:目标公司及现有股东在《增资协议》相关条款中作
出的声明和保证,在《增资协议》签署日(包括《增资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的。《增资协议》所规定
的应由目标公司及创始股东于交割日或之前履行的义务、承诺和约定应均已得到
履行;
    (g)无起诉或诉求:不存在也没有任何现有或潜在的、由任何政府部门提起
的或向任何政府部门提起的、针对《增资协议》任何一方的、试图限制《增资协
议》拟议之交易或对《增资协议》拟议之交易的条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
求,并且根据投资方的合理判断,该诉求可能使得完成本次增资变成不可能或不
合法;
    (h)无重大不利影响:在交割日前不存在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
件,并且没有证据表明会发生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该等事件;
    (i)仅就境外投资方而言,目标公司已就本次增资事宜在主管市场监督管理
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发新的营业执照,以及向主管商务部门报送相关信
息,并且目标公司已就本次增资完成外汇基本信息登记并已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
用存款账户;
    (j)目标公司已向投资方发出载明了收款账户信息的《付款通知书》;
    (k)任何政府部门均未制定、颁布、实施或通过会导致交易文件所拟定的交
易不合法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或禁止交易文件所拟定的交易的任何适用法律或政
府命令;
    (L)目标公司已向投资方递交格式如附件五的交割条件满足函,确认本投资
方交割条件条款(除上述(c)外)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违约责任
    (1)违约与提前终止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增资协议》或任何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或其在《增
资协议》或任何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不真实或不准确,则构成对《增
资协议》的违约(该方为“违约方”)。在此情况下,守约一方应书面通知违约
方其对《增资协议》的违约,并且违约方应在通知发出之日起的三十(30)天内
对其违约予以补救。如果:(i)该三十(30)天届满时违约方仍未对违约予以补
救;或(ii)通知发出之日起的九十(90)天内违约方未能与发出通知的守约一方
达成一致补救措施方案,或违约方未能按届时与该守约一方协商一致的该等补救
措施方案所要求的期限使违约情形消失,则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增资协议》。
    如果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已经明确表示(通过口头、书面或行为)其将不
履行《增资协议》下的主要义务,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包括因不可抗力造成)
已经致使各方不能实现《增资协议》的基本目的,则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增资协
议》。
    在违反《增资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的情况下,违约方应对由于其违约所引
起的守约一方的损失负责。该协议下适用于守约一方的提前终止协议的权利应是
其可获得的任何其他补救之外的权利,并且该终止不应免除至协议终止日所产生
的违约方的任何义务,也不能免除违约方因违反该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而对守约
一方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2)违约和赔偿
    对于一方违反在《增资协议》或股东协议项下所作出的任何声明、保证、承
诺或约定使该协议其他方承受的损失、损害及费用,由违约方向非违约方作出赔
偿。
    不影响上述条款的一般性,任何因目标公司在交割日前应披露而未向投资方
书面披露的事实导致的目标公司的违法、违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
责任对集团公司或投资方造成的损失(无论该等损失是在交割日之前或之后发
生),目标公司和创始股东应共同和连带地承担并向投资方作出赔偿,并使其不
受损害。
       (3)其他法律救济
    上述条款的约定不排除各方就其超过已获赔偿金额部分的其他损失部分寻
求其他的法律救济。
       (4)不可抗力
    如发生协议一方不能预见,且经该方最大努力不能避免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
力事件,诸如疫情(仅指对该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疫情)、地震、台风、洪水、
火灾、军事行动、出现罢工、暴动、战争等以及有关部门为应对该等事件而采取
的管控措施,或各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每一项以下均称为“不可抗力事
件”),阻碍该方履行《增资协议》,该方应毫不延迟地立即通知其他协议方,并
在通知发出后十五(15)日内提供该等事件的证明文件,解释不能或延迟履行其
在该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原因。除非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该协议目的无法
实现,否则各方应通过协商寻求找到并执行协议各方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法。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履行本条前款所约定之义务
的前提下,无需对任何其他协议方因《增资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影
响的范围内未能适当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增加或损失负责
(但若不可抗力事件产生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已经产生对该协议项下义务
的迟延履行的,则不应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免除该等迟延履行的责任)。声称发生
不可抗力事件的协议一方应尽最大努力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
的影响,并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尝试恢复履行被不可抗力事件延误或阻碍履行
的义务。
    5、生效
    《增资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即对各方有约束力。为免疑义,各方同意,
投资方自各自本次增资交割日起享有各项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协议附件的股
东协议约定的各项权利及《公司法》或其他任何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股东权利)。

    (三)《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治理结构安排
    (1)股东会
    交割日后,由现有股东和投资方(以下合称“各股东”,单称“股东”)组
成目标公司的股东会。
    (2)执行董事/董事会
    目标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由张靖担任。本次增资交割后,目
标公司应按照《股东协议》约定尽快但原则上不晚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前设立董
事会。国家制造业基金、先进制造业基金、Springleaf 届时有权分别向目标公
司指派 1 名董事会观察员。
    (3)高级管理人员
    目标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负责目标公司的日常运营。总经理由执
行董事兼任,任期为三(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本次增资交割日后,目标公司如设立董事会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
为三(3)年,连选可以连任。
    (4)监事
    目标公司不设监事会,但设一(1)名监事(监事会设立前,维持现有监事
不变)。监事任期为三(3)年,经提名方继续提名并且股东会选举可以连任。
    2、回购权
    如果在本次增资交割日起五(5)年内,目标公司未能完成合格的首次公开
发行,任何投资方有权随时向目标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赎回通知”),要求目
标公司赎回该投资方要求回购的其在目标公司中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权益(“赎
回股权”),且目标公司应按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价格回购该投资方的赎回股权,
并且创始股东和其他股东应当且应促使其委派董事作出相关的决议(如适用)。
目标公司收到任意一名投资方发出的回购通知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投资方。
    回购价格为按如下方式计算的金额:投资方要求回购的注册资本数额×(投
资方购买目标公司每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加上按每年百分之四(4%)的单利
计算得出在投资期间的回报。“投资期间”指该投资方为取得目标公司股权向目
标公司实际支付增资价款的付款日(含)起至该投资方实际收到全部回购价款之
日(含)。为免疑义,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或者未分配利润为全体股东同比例转
增注册资本或者发生其他类似事件(包括公司股改时净资产折股),则本条项下
“投资方购买目标公司每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应相应调整。
    如果目标公司资金或资产不足以支付全体投资方的全部回购价款,则目标公
司应按照各投资方根据协议相关条款计算有权取得的回购价款之间的相对比例
进行分配。前款规定并不影响目标公司后续获得其他财产后,进一步向投资方支
付剩余未支付的回购价款的义务。在目标公司向该投资方支付完毕全部股权回购
价款之前,该投资方就其未取得回购价款部分的股权仍享有中国法律和《股东协
议》项下完全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目标公司提名董事观察员的权利。
    若依据届时适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投资方需在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方式交易
其持有的目标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的(“进场交易”),目标公司承诺将参与进
场交易的竞价,并以不低于依照上述约定确定的股权回购价格进行出价。
    3、其他
    除上述回购权外,《股东协议》就各投资方享有的优先清算权、优先认购权、
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信息权及检查权、反稀释权、最惠待遇等权利进行了
约定。同时《股东协议》也就投资方的特别权利,包括回购权、优先清算权、优
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信息权及检查权、反稀释权、最惠待遇可
能构成目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障碍或对目标公司上市进程造
成任何不利影响的条款做出了相关时点自动终止和自动恢复的约定。
    4、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了其在《股东协议》项下的任何保证、承诺、约定或其他任
何规定,从而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合理发生的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则该
等违约方应就上述损失向其他方承担赔偿责任。
    为免疑义,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并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协议的权利。
    5、协议的生效
    《股东协议》于如下孰晚日期生效:
    (1)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或(2)交割日。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和放弃权利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控股子公司环动科技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机器人精密传动领域的核心技
术突破和产业化攻关。历经近三年的专精发展,产品获得客户广泛认可,市占率
显著提升。近年来,我国高端制造业加速向智能化、自动化、网络化、信息化方
向转型升级,不断地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以工业机器人为代表的高端制造装备实
现快速发展,从而带动精密传动领域驶入快车道。环动科技为抓住产业发展的关
键机遇期,借助本次增资引入多支国家级、地方政府产业基金,一方面优化了股
权结构,通过丰富股东群体获取优质产业资源,形成资本与产业链协同效应;另
一方面补充发展所需资金,加速提升产品研发能力、扩大产能规模,增强市场竞
争力。本次增资引入投资者将进一步促进环动科技快速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环
动科技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
    2、本次增资放弃权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放弃优先认购权是公司基于环动科技经营发展过程中对于资源协
同以及资金的需求,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作出的谨慎决策。本
次增资后,环动科技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
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及环动科
技的长远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
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本
次控股子公司增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未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独立董事意见
    控股子公司环动科技本次增资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增
资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是
基于控股子公司环动科技经营发展过程中对于资源协同以及资金的需求,结合公
司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作出的谨慎决策,未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本次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
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

    九、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协议尚未完成签署,且尚未完成交
割,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