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传动: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1-14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
担保的议案》。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控股子公司浙江环驱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驱科技”)拟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三多乐智能
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三多乐”)及全资孙公司昆山三多乐电子有限公
司、东莞市三多乐佳智能传动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9,50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
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2022 年 11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控股子公司环驱科技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
保证合同》,由控股子公司环驱科技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三多乐与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
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额
被担保方最 本次使用担 是否
担保方持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度占上市公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保额度 关联
股比例 的担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司最近一期
负债率 (万元) 担保
(万元) (万元) 净资产比例
公司控 环驱科技
股子公 下属全资
100.00% 44.08% 0.00 1,000.00 1,000.00 0.14% 否
司环驱 子公司深
科技 圳三多乐
注:上表中最近一期指 2022 年 9 月 30 日。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三多乐智能传动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李胜
4、注册资本:4,266.65 元
5、成立日期:1994 年 05 月 26 日
6、营业期限:1994 年 05 月 26 日至长期
7、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民欢路 11 号建业泰工业区厂房 A
栋 1 层-3 层、厂房 B 栋 1 层-3 层
8、经营范围:生产经营传动装置及其零部件、自动化智能设备及其零配件、
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金属制品、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子元器件,从事上
述产品及软件产品、塑胶粒及金属材料(以上所有项目不含裸钻及金银等贵金属
原材料)的研发、批发、技术咨询、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
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申请);转让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从事上述产品的上门安装维修服务及售后
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以上经营范围
不含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
件后方可实际经营。
9、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7,172.02 万元,净资产为 14,408.95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31,751.53 万元,净利润为 736.32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26,880.36 万元,净资产 15,031.95
万元;2022 年 1-9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19,059.08 万元,净利润为 576.77 万元。
(未经审计)
10、经查询,深圳三多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深圳市三多乐智能传动有限公司
3、保证人:浙江环驱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 100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间及最高债权限额内发生一系
列授信业务所签订的授信业务合同。
7、保证范围:
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启、逾期利启、复利、罚
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
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
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
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杈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
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8、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
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
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各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
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
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环驱科技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
主要系为确保其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
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符合业务规划及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必
要性。环驱科技对本次担保对象具有实质控制权,整体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担保
对象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96,666.00 万元(其
中,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 12,42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
84,24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19.8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