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双环传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4-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双环
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传动”或“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18 号)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2,705,667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77,691,625 股增至 850,397,292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
致总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公司总股本为 850,397,292 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承诺情况

                                     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均承诺:

    1、本主体本次认购取得双环传动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
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
本主体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本主体所获配股份进行锁定处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本主体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双环传动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3、本主体在锁定期内,本主体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
或退出合伙;

    4、若本主体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主体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背
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4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2,705,66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55%。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13 名,对应证券账户数量共计 75 户。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2
                                                         所持限售股份        占公司总股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总数(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9 号私
 1                                                           2,595,978            0.31%          2,595,978
        募证券投资基金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金色晚晴(集
 2      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2,925,045            0.34%          2,925,045
        限公司
 3      UBS AG                                               7,641,681            0.90%          7,641,681
 4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4,131,627            0.49%          4,131,627
 5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2,925,045            0.34%          2,925,045
 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88,848            0.74%          6,288,848
 7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15,722            0.73%          6,215,722
 8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                    2,559,414            0.30%          2,559,414
 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840,950            2.45%         20,840,950
 10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4,753,199            0.56%          4,753,199
 11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3,473,491            0.41%          3,473,491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568,555            0.89%          7,568,555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86,112            0.09%            786,112
                        合计                                72,705,667            8.55%         72,705,667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解除限售股的股东名称、股东人数及股份数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所列一致。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8,350,492     19.80%      -72,705,667         95,644,825      11.2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2,046,800     80.20%       72,705,667        754,752,467      88.75%

三、总股本                      850,397,292   100.00%                    -     850,397,292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非公
       开发行时所做的股权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3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薛阳                       张铁栓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