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16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
了事前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
许怀斌 林一飞 张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