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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讯精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9-028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葵青路 17 号公司办公
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发出通
知。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艳容女
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
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与会监事同意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并发表如下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通过《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是
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列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草案)》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发
展有重要影响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公司和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19 年 4 月 22 日为授权日,向 3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7.60 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