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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讯精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2-102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1 日(星期四)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 313 号公司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来春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3 人,代表股份 3,280,434,125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7,099,908,543 股的 46.203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2 人,代表股份 2,795,355,8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371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171 人,代表股份
485,078,2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832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 3,280,434,125 股。同意 3,089,764,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4.1877%;反对 190,627,15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8110%;弃权 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 548,896,489 股。同意
358,226,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5.2631%;反对 190,627,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4.7292%;弃权 4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77%。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 3,280,434,125 股。同意 3,016,586,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1.9569%;反对 263,805,221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0418%;弃权 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 548,896,489 股。同意
285,048,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1.9312%;反对 263,805,2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8.0610%;弃权 4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77%。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 3,280,434,125 股。同意 3,089,788,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4.1884%;反对 190,603,307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8103%;弃权 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 548,896,489 股。同意
358,250,6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5.2674%;反对 190,603,3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4.7248%;弃权 4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77%。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童琳雯、马睿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