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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宝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允斌)2019-04-26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允斌)


    作为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的工作中,本人秉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的工作情
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8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出现了全部会议,其
中,2 次为现场出席,9 次为通讯方式出席,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会议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备注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11         11             0        0           否
    在上述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中,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且规范、合
理的行使投票表决权,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提出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
议。
    2、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了 1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下列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回
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2018
年的年报》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投
资新建高端页岩气开采用管智能生产线项目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2018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
投资新建特种专用管材生产线项目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
于公司退出医疗服务行业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召开了 2
次会议,对公司医疗并购基金设立、医疗板块发展、董监高薪酬和考核情况等相
关问题进行讨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分别对公司年报审
计、常规审计、子公司审计及相关协调事项进行了沟通,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
    (二)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经董事会审议决
策的重大事项都提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
度建设,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仔细审阅相关文件,并对公司相
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
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
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三)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适当的时间,主动与公司管理层
审计机构、及相关人员交流与沟通,基本掌握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
项目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信息,对有效监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提高自身学习。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今年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
投资者乃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六、小结
    2018年,本人积极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勤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配合审计机构做好年报审计
相关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2019年,我将积极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
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更好地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制度,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




                                                       独立董事:高允斌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