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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春环保: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8-070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
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2018 年 7 月 23 日和 2018 年 8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
品种类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有不超过 6 亿元的授权额度内,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
险短期理财产品种类拓展至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低风险信托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
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按程序实施。
    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子公司浙江清园生态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
“清园生态”)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签署了《中融-圆融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优先 A 级资金信托合同》,清园生态以自有资金 4,000 万元认购“中
融-圆融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 4,000 万份信托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融-圆融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委托人、受益人:浙江清园生态热电有限公司
    4、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产品起息日:2018 年 11 月 28 日
    6、产品到期日:2018 年 12 月 28 日
    7、认购金额:4,000.00 万元
    8、产品预期收益率:6.4%(年化)
    9、资金来源: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1、投资范围:信托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
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在 1 年以内的债券逆回购、
信托计划或信托受益权、附加回购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以及委托人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
类产品)等。


    二、中融信托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 年 1 月 15 日
    3、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二路 277 号
    4、注册资本:1,20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刘洋
    6、经营范围: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
    7、主要股东:根据工商信息显示中融信托股东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植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安泰达商贸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37.47%、32.99%、21.54%和 8.00%。


    三、理财产品主要风险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风险:
    (1)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
本信托计划的设立及管理,从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受益人的收益水平。
    (2)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
    我国信托财产的登记制度尚未正式建立,受托人持有的信托财产可能被按照受托人
固有财产处理,有关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离、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以及其他
保护信托财产的相关规定在实践中可能产生不同理解,因此可能对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
益产生不利影响。
       (3)投资风险
       受托人以信托利益支付日的信托财产净值为限向受益人支付其到期对应的信托利
益;在信托财产出现投资亏损的情形下,存在受托人不能满足分配资金需求而提前终止
信托进行清算分配的可能,受益人所对应的信托利益可能因此亏损,存在一定的投资风
险。
       (4)信用风险
       信托计划所投资的投资品种,可能因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到期投资品种
不能得到及时足额清偿,进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
       (5)信托期限变更的风险
       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受托人有权单方决定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或调整本信托计划
期限,由此可能导致受益人信托利益遭受损失。
       (6)管理风险
       由于受托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由于对
信息的采集和判断发生偏差而使信托财产未能实现预期收益或遭受损失的风险。
       (7)保管人风险
       可能存在因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违规经营和管理疏忽而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风
险。
       (8)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受托人不能将信托财产迅速变现的风险,
以及因此而引起的不能及时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的风险。
       (9)其它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运行,可能导致
信托财产的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子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仅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
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财务负责人及财务
部门相关岗位人员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将密切跟踪和分
析每笔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资金安
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收益最大化。
    五、对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低风险信托产品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57,000 万元,
均为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66%。


    七、备查文件
    1、《中融-圆融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优先 A 级资金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