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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春环保:2021年富春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杭君2022-03-3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陈杭君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
出席了2021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
    2021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9
次。
    (二)股东大会会议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本人亲自出
席了4次。
    (三)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1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
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
董事会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本人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
文件后,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时间            届次                       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
2021年1月14日
                第三次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2021年3月12日                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二级子公司提
                第四次会议   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签署<工业企业拆除补偿协议>的议案》
2021年3月22日                的独立意见;《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工业企
                第五次会议   业拆除补偿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
                             可意见;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第五届董事会 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2021年3月31日                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和
                第六次会议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2021年8月27日                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第八次会议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
                             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
                             意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非
                第五届董事会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
2021年9月14日                补措施的独立意见;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第九次会议   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具体事宜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
                             议》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发出要约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同业竞争事
                             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
                             意见;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1 月 18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议案
日               第十一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年,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由董事会决策的
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
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
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
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
    2021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议解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以上是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陈杭君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