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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春环保: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09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
3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应
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
议由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2
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
股 东 大 会 上 述 职 。 述 职 报 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2 年 3 月 31 日 的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69,712,538.0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86%;实现利
润总额511,601,851.9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139,895.5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332,139,895.50 元,2021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05,951,370.10 元,2021
年度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241,972,566.90 元,2021 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134,710,494.16 元。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发
行的总股本 86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是依据公司
现阶段经营发展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后认为:公司对于纳入评价范
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 2021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参照所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2022年度公司拟支付独立董事每人年度津贴为人
民币8.00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陈杭君先生、傅颀女士、杨耀国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独立董事董事对
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孙臻女士、张杰先生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
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为更好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现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对股东回
报规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在
历年的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能严谨、认真完成公司委托各
项审计工作,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决定在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
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