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2023-03-0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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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8,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贷款的进度不一致,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相关法律
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
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
1、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2022 年 9 月末、2021 年末、2020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
别为 51.82%、52.64%、58.98%和 49.16%。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
计 889,079.28 万元,负债合计 460,739.77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为 147,028.25
万元,长期借款 152,568.79 万元。公司偿债压力较大,不利于长期经营战略的
实施和财务风险的控制,进而会影响企业的未来发展能力。
2022 年 9 月末、2021 年末、2020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
为 0.95、0.84、0.68 和 0.62,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流动比率,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低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
司的资产负债水平,降低财务费用,降低财务风险。
2、保障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增强投资者信心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市政集团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 20.49%。本次市
政集团拟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增加对公司持股比例,稳固
公司控制权,表明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抱有信心,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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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进而实现公司股
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具备可行性。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营运资金的补充可有效缓解公司经营活动扩展的资金需求压力,确保公司业务持
续、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 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
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本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资金
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也将相应提升,对公司经营管
理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为公司产业布局和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一方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得以提高,有效增强公司
的资本实力;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得以降低,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
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四、 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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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发展需要,投资项目效益良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将有助于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可
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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