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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春环保:关于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11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20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确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自公司 2010 年上市以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一直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年
报审计机构,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
业胜任能力,且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聘期已满,为保持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
的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之日
止;相关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25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064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80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5.01 亿元
2021 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31.78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9.01 亿元

                           客户家数                                   612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32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2022 年上市公司                                 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
(含 A、B 股)审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
                                                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诉讼(仲裁)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事件
                                                                          一审判决天健在投资者
                                                                          损失的 5%范围内承担比
                   亚太药业、天健、                    部分案件在诉前
    投资者                              年度报告                          例连带责任,天健投保
                       安信证券                        调解阶段,未统计
                                                                          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
                                                                          偿金额
                                                                          案件尚未开庭,天健投
    投资者          罗顿发展、天健      年度报告           未统计         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
                                                                          赔偿金额
                                                                          案件尚未开庭,天健投
                   东海证券、华仪电
    投资者                              年度报告           未统计         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
                       气、天健
                                                                          赔偿金额
                                                                          案件尚未开庭,天健投
 伯朗特机器人      天健、天健广东分
                                        年度报告           未统计         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
 股份有限公司              所
                                                                          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39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始在本       本公司提供   核上市公司审计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审计服务         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陈世薇   2005 年   2003 年      2005 年       2019 年         见下

                  陈世薇   2005 年   2003 年      2005 年       2019 年         见下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余雷雨   2015 年   2012 年      2015 年       2020 年         见下
 项目质量控制复
                                                暂未确定[注]
     核人
    陈世薇:2022 年,签署奥普家居、富春环保、中马传动、爱朋医疗、菲达环保、美
登科技与中马园林 2021 年审计报告,复核杭州路桥、长盈精密、捷顺科技与三利谱 2021
年审计报告;2021 年,签署富春环保、中马传动、爱朋医疗、菲达环保、美登科技与中
马园林 2020 年审计报告,复核长盈精密、捷顺科技与三利谱 2020 年审计报告;2020 年,
签署富春环保、菲达环保、中马传动、美登科技与中马园林 2019 年审计报告,复核长盈
精密、捷顺科技 2019 年审计报告。
    余雷雨:2022 年,签署富春环保、中马园林 2021 年审计报告;2021 年,签署富春
环保 2020 年审计报告;2020 年,签署中马园林 2019 年审计报告。

    注: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开展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
工作,因此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 2023 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人员。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执业资质、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在以往年度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多年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
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
们对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
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
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4、监事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5、《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