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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邦股份: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的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对
公司业务及财务核算较为熟悉,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
所的审计质量与收费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致同会计
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审计费
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
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
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
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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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
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
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
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
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2、人员信息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志伟,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
今为9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
证券服务。王志伟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超,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
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孙超
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2.28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志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超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7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闫磊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
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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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
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
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
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
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志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超、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最近三
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
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
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认可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审计从
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
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
的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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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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