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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邦股份: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8-24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一)致同所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具有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能力与经验。该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定,坚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如期
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及内部控制鉴证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完成
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后,建议续聘其为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与致同所友好协商,预计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
为215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对公司及公司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如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
调整费用。
    (二)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公司
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1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
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
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
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
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
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
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
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
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
国成员所。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
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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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致同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
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卫俏嫔,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两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两份。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四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两份。近三年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希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
今为1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最
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闫磊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
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
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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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215万元,包括对公司及公司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
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1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0万元,如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
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调整费用。该费用根据公司最新合并报表范围、业
务规模、业务分布等情况确定,公允合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
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
可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
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审计从
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
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
的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
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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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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