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润邦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2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1
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勇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
189,597,1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12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188,457,7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名,代表股份1,139,4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1%。
    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
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相关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
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89,597,1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
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139,4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88,663,94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
933,2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06,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7%;933,2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1.903%;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88,663,94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
933,2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06,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7%;933,2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1.903%;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88,663,94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
933,2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06,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7%;933,2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1.903%;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