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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固股份:关于终止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8—093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募集项目《“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
和 200 万只车轮生产线项目”之首期投资项目“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
轮毂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 44,182.07
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65 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393,35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10 元,共计募集资金 633,959,974.7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1,673,499.05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12,286,475.65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
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60,783.49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10,325,692.1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4〕271 号)。
      根据 2014 年度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
毂和 200 万只车轮生产线项目”之首期投资项目“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
轮毂项目”(以下简称“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止 2018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0,012.80 万元(投资进度 32.28%),其中先期用自筹资金投入 8,575.78 万元。
2015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575.78 万元,此次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天健审[2015]105 号鉴证报告。
      2、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06068860018175678911     441,820,728.92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合   计                                     441,820,728.92



      三、终止原因及剩余募集资金的安排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数据显示,2018 年 1 至 9 月,我国汽车产销均
完成 2,049.1 万辆,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0.9%和 1.5%,比前 8 个月增速
分别回落 1.9 和 2 个百分点。产销量增速持续回落,总体表现开始低于年初预期。
其中 2018 年 9 月,全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35.6 万辆和 239.4 万辆,产销量比
上月分别增长 17.8%和 13.8%;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11.7%和 11.6%。当月汽车产
销量虽环比增长,但比上年同期明显下降,延续了近期的低迷走势。
      一方面是国内汽车产销的低迷,另一方面,国内外宏观环境的变化也制约了
公司钢制车轮的销量。因此,为合理利用公司现有产能及控制风险,保障募集资
金的使用安全,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拟将该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
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未来公司将根据
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使用流动资金做好公司主营业
务,以更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因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具体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施时结转的金额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项目”的终止是根据
公司市场环境情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做出的优化调整,该项
目终止后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能够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
创造更大的利益,且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终
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


       五、说明及承诺
    1、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超过一年;
       2、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4、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批程序
       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构成关
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
强度钢制轮毂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
钢制轮毂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做出的调整,不存在变向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目终止后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因此,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万只新型高强
度钢制轮毂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
经营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金固股份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经核查,国信证券发表以下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综上
所述,保荐人对公司终止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
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2014 年非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