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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7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所要审议相关事项,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8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
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认真审阅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
司与鞍钢金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智车慧达与康众汽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述
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
董事需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邹峻                吴伟明              徐志康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