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2019-05-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2019 年 5 月 14 日
保荐机构编号:Z27074000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曾信
联系电话 0755-82130793
保荐代表人 徐懿、叶伟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010-88005255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内容
证券代码 002488
注册地址 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 118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 1181 号
法定代表人 孙锋峰
联系人 倪永华
联系电话 0571-6313392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7 年 4 月 10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7 年 4 月 25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 年年度报告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18 年年度报告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对公司在持续督导期的主要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
阅;对没有进行事前审阅的,在金固股份履行信息披露义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了对文件的审阅。保荐代表人认为:
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披露内容完整,不存
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10 日对公
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2、现场检查情况 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内部决策与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
等情况。保荐代表人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对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干部等人员进行了培训。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
行规章制度(包括防止关联方 加强了关联交易的管理,有效防止了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内控制 增强了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提升了内控水平,完善了内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部审计等。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均得到有效
制度等)情况 执行。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保
4、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
荐代表人每月定期查看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 2017 年 9 月
存储制度情况以及查询募集资
和 2018 年 10 月金固股份现场检查期间,保荐代表人对募
金专户情况
集资金专户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11 次,董事会
5、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会议 25 次,我公司保荐代表人根据会议的重要性列席相关
情况
会议。
(1)2017 年度相关:
2017 年 5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
6、保荐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2017 年 5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
项目 工作内容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17 年 6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17 年 8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客户
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核查意见》;
2017 年 9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
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2018 年度相关:
2018 年 4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产品
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核查意见》;
2018 年 4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
2018 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核查意》;
2018 年 4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8 年 4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
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2018 年 4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18 年 4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2018 年 4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18 年 5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18 年 8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投项
目部分对外出资事宜的核查意见》;
2018 年 10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18 年 12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
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2018 年 12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客户
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核查意见》;
2019 年 4 月出具《国信证券关于金固股份 2018 年度保荐工
作报告书》;
2019 年 4 月出具《国信证券关于金固股份 2018 年度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2019 年 4 月出具《国信证券关于金固股份 2018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9 年 4 月出具《国信证券关于金固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保荐人发表公开声明情况 无
8、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情况 无
项目 工作内容
9、保荐人配合交易所工作情况
(包括回答问询、安排约见、 无
报送文件等)
五、对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参与保荐工作的评价
事项 说明
发行人能够按照本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能够如
1、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实回答保荐人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
2、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参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能够较好完成相
与保荐工作的情况 关工作
3、其他 无
六、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发
生的重大事项
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其他重要事项 无
七、其他申报事项
申报事项 说明
1、发行前后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及原
无
因分析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
对保荐人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固股份募集资金(含利息)
3、关于对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行
尚未使用完毕。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含利
持续督导义务
息),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相关持续督导义务。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懿 叶 伟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