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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固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19-10-17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9-071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
【2019】第 353 号)。公司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确认,
现将有关问题及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 1、2019 年 5 月你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5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你公司本次将项目终止后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含了上述 9.5 亿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部分。请说明你公司对归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具体安排,以及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问题回复】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固股份”或“公司”)为了更好维护全体股
东利益,更清晰地厘定本次结余募集资金与前次暂时补流资金事项,公司承诺:在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将先归还前次暂时补流的 9.5 亿元。归还后,公司结余募集
资金约为 21.25 亿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并将所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安排为:

    (1)9.5 亿元作为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
    (2)8 亿元归还银行贷款;
    (3)3.75 亿作为原募投项目线下门店业务的营运资金。
    综上,公司对“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安排”是
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问题 2、2018 年 9 月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 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
                                       1
(阿里巴巴)、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等合资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变更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及募投项目部分对外出资的议案》,截至目前,你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63,738
万元,请说明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并结合你公司向特维轮科技(杭州)有限

公司增资情况等,说明已投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前期审议通过的资金使用计划
一致。
    【问题回复】
    公司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如下:
                                                                            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计划
            募集资金建设   变更前计划投                                    目前使用募集
   序号                                   投入募集资      具体内容
                计划         入募集资金                                        资金
                                              金
                                                          仓储租赁            2,737.27
     1      仓储物流建设     85,000.00         2,787.85   仓储设备              145.57
                                                          小计                2,882.84
                                                          品牌推广            5,120.92
     2      平台运营推广     55,000.00     45,000.00
                                                          小计                5,120.92
                                                          加盟店体系建设
                                                                                207.33
                                                          (旗舰店建设)
            线下合作商整
     3                       40,000.00    205,000.00      合作门店整合
                合                                                           45,808.50
                                                          (门店收购)

                                                          小计               46,015.83
                                                          IAAS 基础设施
                                                                                472.67
                                                          (注 1)
     4      线上平台建设     90,000.00     17,212.15      系统开发&大数
                                                                              9,245.87
                                                          据
                                                          小计                9,718.53
                合计          270,000      270,000        合计               63,738.13
    注 1:IAAS 基础设施含服务器、防火墙、交换机、租用机房、机柜光纤宽带等。

    公司累计通过募集资金向特维轮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维轮”)增
资 3 次:
    (1)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特维轮增资 6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7-039);

    (2)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特维轮增资 4.5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8-102);
                                           2
    (3)2019 年 8 月 1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特维轮增资 2.2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2019-057)。

    合计增资 12.7 亿元,其中,根据 2018 年 9 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 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阿里巴巴)、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等合资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暨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投项目部分对外出资的议案》,特维轮将以募集资
金对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车慧达”)进行现金增资人民
币 6 亿元,目前该 6 亿元募集资金已在智车慧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因此,特维轮及智

车慧达合计实际获得的募集资金为 12.7 亿元,其中特维轮实际获得 6.7 亿元,智车慧
达实际获得 6 亿元,且截止目前已经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63,738 万元。
    综上,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前期审议通过的资金使用计划一致。



    问题 3、2018 年 9 月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包括用
于“线下合作商整合”20.5 亿元,请说明“线下合作商整合”的具体内容,你公司目前
是否已经完成相关整合工作,后续线下门店运营是否不属于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
    【回复说明】
    “线下合作商整合”的具体内容包括:加盟店体系建设、合作门店整合。公司主要
通过:旗舰店体系建设、门店收购(采取全资、控股等进行投资或收购)等方式进行“线

下合作商整合”。截至目前,公司已陆续建设和投入的线下门店已有:直营门店 16 家、
参股门店 301 家,加盟门店 5 家,覆盖杭州,宁波,上海,苏州、成都、昆明等 30 多
个城市。公司已经基本完成了与现阶段内外部经营环境相适应的控股式门店布局工作,
过程中遵照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6.4.5 条的控制要求。
    线下门店运营主要涉及日常营运开支的使用和投入,并不属于 2018 年 9 月调整后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所明确的使用范围。
    鉴于中国证监会的《再融资审核财务知识问答》问题 7“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等非资本性支出,有何具体监管要求。”指出的 “支付人员工资、
供应商货款、推广费用,铺底流动资金,预备费,不能资本化的其他费用,偿还流动资
金借款或短期债务融资工具,周期较短的对外承接项目支出等,视同补充流动资金。”

的相应指引,线下门店运营涉及的前述日常营运类开支本身被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本次直接终止募投项目而将结余募集资金改为永久补流,既可以大力支持线下门店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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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营运和整合管理,也可以充实公司流动资金、降低银行融资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
司整体资金利用效率和提升公司经营水平。



    问题 4、你公司披露称,汽车后市场 O2O 平台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了线上平台系统
开发工作,后续线上业务和供应链业务将由阿里巴巴投入,公司的重点是线下门店布局
和日常运营。请结合后续阿里巴巴拟对线上业务和供应链业务的投入情况,说明是否可

能导致你公司丧失对募投项目的控制权,从而出现不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6.4.5 条规定的情形。
    【回复说明】
    阿里巴巴对公司“汽车后市场 O2O 平台建设项目”中线上业务和供应链业务的投入,
是上次募投项目变更后的结果,上次募投项目变更,公司已经履行完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等相应的程序,通过了《关于与 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阿里巴巴)、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等合资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
投项目部分对外出资的议案》。
    公司线上平台建设包括:
    (1)供应链业务相关的业务平台,含订单平台、仓配服务系统、库存管理调度系

统。涉及供应链业务的平台,已和供应链业务一起出售给了新康众,后续将由阿里巴巴
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新康众继续对这部分平台进行投入,已不属于公司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2)门店业务相关的业务平台,含智慧门店系统、智能化平台系统。门店业务平
台,已基本能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要,后续将以升级维护为主。另外,公司还在天猫
开设“汽车超人旗舰店”,作为门店业务平台的补充。

    在上次募投项目变更中,公司已将“汽车后市场 O2O 平台建设项目”中的供应链业
务(含相应的线上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7 日披露的《特维轮网络
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出资涉及的好快全汽配(杭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出售给了新康众,后续将由新康众继续投入线上业务
和供应链业务。

    故公司“汽车后市场 O2O 平台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了线上平台系统开发工作,后续
线上业务和供应链业务将由阿里巴巴控股的新康众投入。其中,涉及公司门店业务的平
台,将由公司控股的智车慧达(公司持股 80%,新康众持股 20%)升级维护。新康众对
供应链相关的业务平台投入和智车慧达对门店相关的业务平台升级维护,是两个不同的
                                       4
方面,并没有关联,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募投项目的控制权,不会出现不符合《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6.4.5 条规定的情形。
    另外,公司已将供应链业务出售给了新康众,已不属于公司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因

此,后续新康众对供应链业务的投入已和公司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无关,不会导致公司丧
失对募投项目的控制权。


    问题 5、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说明】
    公司无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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