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0-025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与公司合资公
司鞍钢金固(杭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鞍钢金固”)发生关联交易。
预计2020年公司子公司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车慧达”)与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众汽配”)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
关联董事孙锋峰先生、孙金国先生、金佳彦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 合同签订金额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
别 或预计金额 额
原则
向关联人采 鞍钢金固(杭州) 参照市场价格、 10,623.37
购买钢材 30,000 万元
购原材料 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双方共同约定 万元
向关联人提 鞍钢金固(杭州) 参照市场价格、
加工服务 2,000 万元 368.72 万元
供加工服务 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双方共同约定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 合同签订金额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别 原则 或预计金额 额
向关联人采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 购买轮胎、机油 参照市场价格、 2,569.62 万
15 亿元
购原材料 公司 等汽车配件 双方共同约定 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鞍钢金固(杭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鞍钢金固(杭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杭州富阳区场口镇化竹路18号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金佳彦
5、注册资本:22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31138104XM
7、主要业务:钢材加工、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房屋租赁;货物进
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
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8、主要股东: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其49%的股权。
9、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金佳彦先生担任鞍钢金固的董事长。
(二)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7号六层625
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孙群慧
5、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CCR8F4R
7、主要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技术成果转让;电信业务;供应链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
汽车技术开发;汽车网上销售;润滑油、润滑油添加剂、橡胶制品、通讯设备、
仪器仪表、轮胎、汽车饰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普通机械设备、汽车配件、
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批发,零售。
8、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特维轮”)拥有其 100%的股权。
(三)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2、住所:南京市高淳区古檀大道3号1幢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法定代表人:商宝合
5、注册资本:28228.6802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075889502U
7、主要业务: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汽车美容用品、五金工具批发、零
售、加工、网上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8、主要股东:Quality Car Service Limited 拥有其约66.24%的股权,
特维轮拥有其约12.868%的股权。
9、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孙锋峰先生担任康众汽配的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公司向鞍钢金固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订货通
知单确定,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公平、合理确定,结算时凭发票
结算。本公司给鞍钢金固提供加工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公
平、合理确定,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二)智车慧达向康众汽配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订
货通知单确定,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公平、合理确定,结算时凭
发票结算。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
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
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在认真审阅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
与鞍钢金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智车慧达与康众汽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述预
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如下:
在认真审阅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
与鞍钢金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智车慧达与康众汽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述预
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拟与鞍钢金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智车慧达与康众汽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
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