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就《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 2、相关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 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提名孙锋峰先生、倪永华先生、金佳彦先生、俞丰先生、孙洪军先 生、高云川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徐志康先生、程峰 先生、季建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邹峻 吴伟明 徐志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