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22-03-30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宜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
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核查与审阅,对
该次董事会会议所涉的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与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在审议
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孙锋峰先生、孙洪军先生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志康 程 峰 季建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