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关于对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2-024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8日和2021年5
月3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情况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
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的测算,但是由于2021年钢材
价格上涨较大、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
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预计金额 超出金额
别 内容 原则 额
鞍钢金固(杭
向关联人采 参照市场价格、 78,300.68 18,300.68
州)金属材料有 购买钢材 60,000 万元
购原材料 双方共同约定 万元 万元
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
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予以追加确认,超出预计金额部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鞍钢金固(杭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杭州富阳区场口镇化竹路18号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金佳彦
5、注册资本:22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31138104XM
7、主要业务:钢材加工、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房屋租赁;货物
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
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8、主要股东: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其49%的股权。
9、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金佳彦先生担任鞍钢金固的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鞍钢金固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
定,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公平、合理确定,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主要由于2021年钢材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大,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
预计,这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
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
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
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
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事
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
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
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