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经认真核查与审阅,对该次董事会会议所涉的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 映了期末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公司本次确认减值准备不存在违 法违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减值准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志康 程 峰 季建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