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听取有关 人员的汇报,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更加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章 良 忠 吕 洪 仁 陈 林 林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