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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永强:关于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2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   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

       公司并达到使用状态,因公司暂时自用面积较少,拟将部分闲置楼层进行出租,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该部分房产将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闲置房产

具体如下:

              房产名称                建筑面积(M2)                  地址

 国际贸易大厦 1-3 层、7-26 层           28695.74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639 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部分房产账面原值 17,846.16 万元,账面净值 17,008.56

万元;该部分土地账面原值 916.63 万元,账面净值 714.20 万元。

       自2018年11月20日起,会计核算方法不变,该部分房产及对应部分土地从固定资产

项目和无形资产项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仍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

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进行计提折旧和摊销。

       二、   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将部分房产从固定资产项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部分土地从无形
资产项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核算方法没有变化,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出租获得的租金有利于增加公司整体收益,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   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将部分房产从固定资产项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部分土地从无形

资产项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可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获取租金收益,不存在变

更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等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