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关于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2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 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
公司并达到使用状态,因公司暂时自用面积较少,拟将部分闲置楼层进行出租,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该部分房产将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闲置房产
具体如下:
房产名称 建筑面积(M2) 地址
国际贸易大厦 1-3 层、7-26 层 28695.74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639 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部分房产账面原值 17,846.16 万元,账面净值 17,008.56
万元;该部分土地账面原值 916.63 万元,账面净值 714.20 万元。
自2018年11月20日起,会计核算方法不变,该部分房产及对应部分土地从固定资产
项目和无形资产项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仍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
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进行计提折旧和摊销。
二、 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将部分房产从固定资产项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部分土地从无形
资产项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核算方法没有变化,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出租获得的租金有利于增加公司整体收益,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 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将部分房产从固定资产项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部分土地从无形
资产项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可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获取租金收益,不存在变
更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等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