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3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4.25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详细情况
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
财产品的投资。
2、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的情况下,投资额度不超过4.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当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该等产品应当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有效的保本承诺,不得投资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类业务。
4、投资期限
每项投资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前次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13,600万元,截至2019年4月19日已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
为12,200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1,400万元。各项理财业务均正
常履行。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期限、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受宏观经济影响,上述投资有可
能收到市场波动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
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各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
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
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
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分析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认真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利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
浙江永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浙江永强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
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一事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四届二十二次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