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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永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2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4:30-15: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 1 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6、     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1年4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3人,代表股份1,113,378,47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为2,164,016,313股,即总股本
2,175,736,503股扣除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1,720,190股。下同)的
51.449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17人,代表股份23,913,86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1.1051%。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
1,091,673,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446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21,704,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016,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74%;
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弃权197,1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551,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4846%;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6912%;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2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016,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74%;
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弃权197,1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551,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4846%;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6912%;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2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5,410,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843%;
反对7,9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945,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66.6792%;反对7,9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3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016,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74%;
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弃权197,1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551,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4846%;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6912%;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2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016,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74%;
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弃权197,1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551,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4846%;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6912%;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2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016,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74%;
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弃权197,1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551,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4846%;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6912%;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2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016,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74%;
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弃权197,1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551,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4846%;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6912%;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2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016,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74%;
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弃权197,1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551,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4846%;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6912%;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2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83,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3098%;反对
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69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其中,关联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对
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748,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088%;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69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2,240,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8%;
反对1,138,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775,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5.2400%;反对1,138,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4.76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191,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32%;
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726,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168%;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78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9,825,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7827%;
反对13,552,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1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361,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3.3264%;反对13,552,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6.67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3,707,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314%;
反对9,67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86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242,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9.5580%;反对9,671,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40.44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191,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32%;
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726,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168%;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78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5、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3,729,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333%;
反对9,649,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86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264,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9.6500%;反对9,649,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40.35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213,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52%;
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748,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088%;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69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21年4月2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胡琪、董一平
    3、    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