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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永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0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下午 14:30-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 1 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6、     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1年8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6人,代表股份1,109,824,96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为2,164,016,313股,即总股本
2,175,736,503股扣除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1,720,190股。下同)的
51.285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23人,代表股份20,395,31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0.9425%。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
1,089,429,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343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共23人,代表股份20,395,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94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9,343,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66%;
反对43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93%;弃权45,7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4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9,913,9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6397%;反对4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1363%;弃权4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24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1,64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620%;
反对18,132,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339%;弃权45,7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4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8687%;反对18,132,9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88.9073%;弃权4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24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1,64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620%;
反对18,132,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339%;弃权45,7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4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8687%;反对18,132,9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88.9073%;弃权4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24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1,645,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619%;
反对18,132,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339%;弃权46,7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4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8638%;反对18,132,9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88.9073%;弃权4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29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胡琪、李元平
    3、    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