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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鼎互联: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8-114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预
案经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2018 年 10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不少于(含)人民币 5,000 万元,不
超过(含)人民币 20,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 13 元/股。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
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38.46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
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
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
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
平大道 8 号
    联系人:王博 陆凯
    邮政编码:215233
    联系电话:0512-63878226
    传真号码:0512-63877239
    电子邮箱:td_zqb@163.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