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0-056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20 年 7 月 4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7月6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 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605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王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540,540,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268%。 参加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8人,所持(代表)股份数 9,319,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37,340,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63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199,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6%。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监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刘伟律师、林昕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大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沈小平先生、钱慧芳女士、王家新先生、贺忠良先生、 陈飞先生、王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0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5日。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 (1)选举沈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39,987,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767,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698%。 (2)选举钱慧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39,987,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767,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698%。 (3)选举王家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39,987,5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767,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697%。 (4)选举贺忠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39,987,5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767,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697%。 (5)选举陈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39,987,5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767,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697%。 (6)选举王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39,987,5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767,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697%。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林金桐先生、王则斌先生、吴士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0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5日。 (1)选举林金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40,430,1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6%。 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209,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87%。 (2)选举王则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40,430,1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209,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87%。 (3)选举吴士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40,542,5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32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246%。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崔霏女士、高志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沈国良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0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5日。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崔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540,542,5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32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246%。 2、选举高志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540,419,5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199,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5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林昕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 4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