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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鼎互联: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8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计,通鼎互联母公司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后,认为:
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
需要,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
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三、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
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
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购买
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价格系参照市场
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
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征得我
们认可,我们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
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市
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同
时,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满足实
际操作的需要,公司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2020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的融资
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棒有限公司提供总额
不超过40,000万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
过20,000万元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
万元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积至2020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

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事前进行了审议,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十四年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该所在从事审计工作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
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相关议案在提交本
次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征得我们认可,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金桐                       王则斌              吴士敏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