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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鼎互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8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
及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预计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
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
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
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

       二、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原则进行,没有违反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对上
述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并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提案》提
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对
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
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
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
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金桐                    王则斌                 吴士敏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