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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鼎互联: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1-011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4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3、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大楼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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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刘东洋先生

    因董事长王家新先生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

会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刘东洋先生代为主持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446,871,4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018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6.735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人,所持(代表)股

份数3,357,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70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43,513,5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747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59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357,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70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0%。

    4、因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通讯方式出席

或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徐其干律师、侯越律师通过

通讯参会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提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6,766,2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5%;
    反对10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5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71%;
    反对1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2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徐其干律师、侯越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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