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2-038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补偿及仲裁情况 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因收购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 卓网络”),与陈海滨、崔泽鹏、宋禹、陈裕珍、刘美学、深圳市南海嘉吉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金控”)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协议》,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及《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协议的 补充协议(二)》(上述涉及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统称为“业 绩补偿协议”)。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百卓网络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根据百卓 网络所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孰低原则确定)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9,900 万元、13,700 万 元、15,500 万元。因百卓网络未完成上述承诺净利润数,交易对方须按上述业绩 补偿协议中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百卓网络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依据协议及法律法规规定,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对被申请人(陈海滨、 崔泽鹏、宋禹、陈裕珍、刘美学以及南海金控)的仲裁,请求苏州仲裁委员会裁 决被申请人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保全费。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业绩补偿事项提起仲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3)。 2021 年 4 月 26 日,苏州仲裁委员会就该业绩补偿仲裁事项作出终局裁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业绩补偿事项仲裁裁决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在收到终局裁决书后,各被申请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完毕相关交付、付款 义务,公司因此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出具执行裁定书。 二、业绩补偿进展 1、股份补偿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了 11,090,054 股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明细如下: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方 回购注销股份数量(股) 回购金额(元) 陈海滨 1,564,477 1 崔泽鹏 6,770,000 1 宋禹 2,327,922 1 刘美学 427,655 1 合计 11,090,054 4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 注销完成的公告(一)》(公告编号:2020-050)。 (2)通过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司取得陈裕珍补偿股份 299,359 股、南海金控补偿股份 9,482,331 股,以上股份均被划转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共计 9,781,69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了上述 9,781,690 股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明细如下: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方 回购股份数量(股) 回购金额(元) 陈裕珍 299,359 1 深圳市南海嘉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9,482,331 1 合计 9,781,690 2 股份注销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注销股份数量(股)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9,781,690 合计 9,781,690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 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2、现金补偿情况 (1)公司已取得陈海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套住宅,评估作价 7,500 万元, 用于冲抵其部分现金补偿义务。 (2)根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苏 05 执 649 号,公司通过强制执行收回现金补偿款共计 581.70 万元,由苏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汇入公司银行账户。该部分现金补偿款项由于缺少明细账单,待取得被执行 方明细后披露。 (3)根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苏 05 执 649 号之五,公司通过强制执行取得南海金控持有的深圳市爱绿地能源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 15%的股权,作价人民币 498.79 万元。 3、现金红利返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取得崔泽鹏返还的现金红利 51.00 万元。 4、截至本公告日,已补偿股份、现金及现金红利返还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 已补偿股份数量(股) 已补偿现金(万元) 已返还现金红利(万元) 方 陈海滨 1,564,477 7,500.00 南海金控 9,482,331 498.79 崔泽鹏 6,770,000 51.00 宋禹 2,327,922 陈裕珍 299,359 刘美学 427,655 合计 20,871,744 7,998.79 51.00 剩余需补偿股份、需补偿现金及需返还现金红利: 交易对方/业绩 剩余需补偿股份数量 剩余需补偿现金(万 剩余需返还现金红利 承诺方 (股) 元)[注] (万元) 陈海滨 16,029,500 10,574.88 263.91 南海金控 4,063,855 13,417.66 203.19 崔泽鹏 957,221 7,938.43 64.91 宋禹 - 2,391.55 34.92 陈裕珍 128,296 439.34 6.41 刘美学 - 439.34 6.41 合计 21,178,872.00 35,201.20 579.75 注:通过强制执行收回的现金补偿款 581.70 万元由于缺少明细暂未扣除。 公司将就仲裁裁决的后续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 注。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