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通鼎互联: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9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有关要求和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除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
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公司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并能够严格控制对外
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等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
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长候选人沈小平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未发现存在《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且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公司选举董事长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沈小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三、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
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相
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友隽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并对其工作经历
进行了解,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了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
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未发现其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
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杨友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上述股东大会审
议。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白晓明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之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其
任职资格合法。
   公司董事会对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白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六、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候选人的经历及相关背景,我们认为白晓明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胜任董事职务的能力,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白晓明先生增补成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金桐                    王则斌                 吴士敏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