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2-042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 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通鼎互联 股票代码 00249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陆凯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 8 号 电话 0512-63878226 电子信箱 luk@tongdinggroup.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18,712,297.08 1,442,042,848.16 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441,747.91 60,437,088.98 -44.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4,757,833.69 -175,361,527.28 91.58%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213,427.81 -122,897,202.40 81.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70 0.0483 -44.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70 0.0483 -44.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 2.11% -0.5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6,419,551,841.96 6,208,654,963.22 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67,231,213.49 2,133,789,465.58 1.5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7,253 0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状 的股份数量 数量 态 境内非国有 363,570,00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31.23% 387,519,421 0 质押 法人 0 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企创基股权投资 其他 7.01% 86,956,500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沈小平 境内自然人 4.51% 55,994,172 41,995,629 质押 45,000,000 黄奇俊 境内自然人 1.46% 18,100,000 0 质押 11,530,000 陈海滨 境内自然人 1.09% 13,530,000 11,530,000 冻结 11,530,000 李先明 境内自然人 0.42% 5,171,500 0 叶青春 境内自然人 0.40% 5,000,200 0 沈丰 境内自然人 0.40% 5,000,000 0 质押 5,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37% 4,554,479 0 李兴华 境内自然人 0.32% 4,000,000 0 沈小平持有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93.44%股权,是通鼎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人。 公司股东黄奇俊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 9,200,000 股。 公司股东叶青春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持有公司 5,000,200 股。 有) 公司股东李兴华通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 4,000,000 股。 公司股东李先明通过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 2,870,000 股。 2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小平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