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达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8-035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
调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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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
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
计入“其他应收款” 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
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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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
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
计入“其他应付款” 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
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
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
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也
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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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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