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达鑫: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9-019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择机进行风险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
情况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
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用于风险投资的最高额度为未到期累计余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
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中列示的风险投资,即:股票及其衍生品投
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
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以下投资品种:
(1)证券投资,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
券及其衍生品;
(2)基金投资,包括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型
基金等;
(3)期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债权资产、股票收益权、票据
资产等投资;
(4)参与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债券投资等证券投资;
(5)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于资产管理计
划、资金信托计划、银行存款、同业存放、银行承兑汇票、基金、债
券、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的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进行审
议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
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相关决策权并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
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制度要求进
行风险投资操作;同时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
决策流程、实施执行程序、内部审计、信息披露,有效提高投资风险
防控水平。
在风险投资实施前,公司组织具有扎实证券投资理论及丰富的证
券投资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所在行
业的成长性、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该项目已有或有潜在的限制、公司
能否获取与项目成功要素相应的关键能力、公司是否能筹集投资所需
的资金、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项目竞争情况、项
目是否与公司长期战略相吻合等方面进行评估,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
严格、科学、规范的管理,提出合理的决策建议;建立完善的风险投
资项目筛选与风险评估体系,通过公司审计部门的随时调查跟踪,加
强对风险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策略,
控制投资规模,以及对被投资项目的定期投资分析等手段来回避、控
制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所进行风险投资将在定期报告履行信息
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的原则下,进一步拓宽投资范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流动性较高,
风险适度的产品。
公司拟开展的风险投资,是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进行的,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
适度的风险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四、相关承诺
本次公司开展风险投资,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出现以下情形: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
二个月内。
同时,公司对拟开展的风险投资,做如下承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
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风险
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因此,
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
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已制
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该事项决策和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决议;
2、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决议;
3、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