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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基达鑫: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6-12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

展所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开展

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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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徐卫东 孟红 梁华权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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